上海探索实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在线申报 | ||||||||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5年09月29日18:18 云南日报 | |||||||||
新华社上海9月29日电(谢卫东、仇逸)上海正在积极探索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在线申报。刚刚修订的《上海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实施办法》增加了报告内容,严格了报告程序,更突出通过逐步实现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信息化管理,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刚性。 目前,上海市实行重大事项报告信息化管理的硬件条件已经基本具备。全市90%以上
2002年以来,上海先后在浦东新区、市公安局等单位进行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在线申报试点。领导干部发生个人重大事项后,可以随时进行网上申报,而且程序更加严格。不少单位的申报事项,包含了收受现金,支付凭证和有价证券,企业兼职,投资入股,房屋的买卖、置换、租赁和装修,申领因私护照,子女出国留学,购买轿车,国内考察,疗休养,外出旅游等事项。 | |||||||||